序号 |
项目 |
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住宅(单间)房屋招租 |
01 |
招租人 |
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 |
02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详见附表 |
03 |
招租形式 |
公开招租 |
04 |
出租期限 |
自承租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05 |
出租要求 |
1、承租人用于居住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2、承租人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
06 |
报名要求 |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报名。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半寸照片。 |
07 |
现场勘查 |
自行踏勘 |
08 |
咨询地点 |
楚雄市航空路97号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物业安保服务部物业服务中心 |
09 |
合同签订 |
合同签订当日交清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10 |
付费支付方式 |
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
11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并符合消防法规。 2、承租人须事先向招租人报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动工施工。 |
12 |
其他 |
1、承租人除交纳租金外,还须自行交纳如下费用: (1)电费以实际用量按照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的用电单价为标准缴纳; (2)水费按照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缴纳。 (3)停车费:按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将居住用途的房屋另为它用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
13 |
报名时间、地点 |
1、报名时间:自发出招租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楚雄市航空路97号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物业安保服务部物业服务中心(盛世之家住宅小区康乐园物业服务中心二楼) |
14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蒋女士 杞女士 联系电话:0878-3011933 0878-3207262 |
附表一:
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住宅(单间)房屋明细表
位置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层数 |
每层房间数 (间) |
每间建筑面积 (㎡/间) |
最低限价 (元/㎡/月) |
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97号盛世之家住宅小区康乐园 |
1 |
33幢 |
二层 |
3 |
30.00 |
11.00 |
三层至六层 |
6 |
14.53 |
11.00 |
|||
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170号盛世之家住宅小区康泰园 |
2 |
44幢 |
二层至六层 |
19 |
11.69 |
11.00 |
3 |
45幢 |
二层至六层 |
19 |
11.69 |
11.00 |
|
4 |
47幢 |
二层至六层 |
16 |
11.69 |
11.00 |
|
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155号盛世之家住宅小区康盛园 |
5 |
78幢 |
一层至四层 |
10 |
13.04 |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