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红塔集团第十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暨续签会议在集团本部玉溪厅主会场召开。红塔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孙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永柱,一级业务经理范斌出席会议。楚雄卷烟厂、大理卷烟厂、昭通卷烟厂分会场同步召开视频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红塔集团第十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职工方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委托书、企业行政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名单及集体协商会议原则;还听取了第十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及第十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修订情况说明。
会议现场
随后,主会场、分会场的企业行政方和企业职工方双方协商代表对第十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内容进行了平等协商,并对文本(草案)进行表决,双方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团(组)长对文本(草案)进行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集体合同管理规定要求》,企业行政方首席代表孙涌、职工方首席代表马兰在经职工代表团(组)长审议通过的第十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上签字,签字后的合同文本在报批后公布执行。
孙涌在总结讲话中表示,第十一轮《集体合同》是对集团劳资关系的进一步完善,是保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签订双方必须自觉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共同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深化集团和职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集体合同协商双方代表、职工代表团(组)长、集体合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